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6-07-20 03:48:08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可以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四、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竞聘制度

1、集团公司的管理岗位竞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内外、不分亲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有能力就上”)和“先内后外”原则。

⑴鼓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积极参与竞聘;员工自荐、推荐、举荐、引荐适合者参与竞聘。

⑵内部竞聘报名后,向社会公开招聘,选其中优秀者与内部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2、竞聘的实施办法

⑴在职管理岗位的竞聘:每年年末,公司组织中级管理层(含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和主管级)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考评。先本人自述,尔后由总经理和全体员工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其中,总经理的投票权重点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点50%。述职考评通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被考评人可以连任。未能达到60%为不合格,该被考评人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进行内、外竞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岗位的竞聘:公司统一组织竞聘。鼓励能胜任某岗位的员工,向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报名积极参与竞聘。

3、竞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说→竞聘答辩→筛选评定→上岗试用→任职考核→月绩效考核→年终述职考评。

4、竞聘组织

行政部负责竞聘的组织,竞聘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组成(本岗位竞聘时,岗位的原负责人回避),竞聘题目由公司领导或专家出题。

5、试用

竞聘小组采用打分制决定人选,进入试用期(公司内部员工1个月,外聘人员1-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履职考核。

第四章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的薪金,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集团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司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详见)。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2、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3、年绩效工资:根据集团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4、项目效益奖金:集团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以税后利润的5%提取,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约定实施。

5、总经 ……此处隐藏34230个字……1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异常部门及个人应及时反映及按规定跟进处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

第四十二条正常情况下,员工任何类别的假期须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前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