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

时间:2026-04-19 20:15:12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1

一、我国当下公交系统存在的现在与形式

(一)市内公交形成了市公汽公司的统一管理。如武汉市内的新老城区内的长短线路公交,由市公汽公司统一管理,新城区(如江夏区)乡线路也逐渐收归省(市)公汽公司管理。

(二)各省客管理的长途汽车公司。这是长途公交最庞大的体系,司机的招聘、考核、薪水、福利等已形成了完善的体系与体制。

(三)民营的通勤公司、汽车公司占据市场的一大份额。

这一群体是最复杂的,一部分是资金雄厚,有一定数量的大中小型客车,其司机主要是外聘;另一部分是小型的通勤公司(或汽车公司),其车辆、司机主要来源是个体客车“挂靠”其公司,从该公司“走票”。

二、我国当下公交司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省(市)公汽公司管理的司机主要来自社会招聘,基本不需要笔试、面试,注重其持有的证件是否符合要求,“人情化招聘”形成常态。

(二)省(市)公汽司机工作时间较长与薪水待遇较低存在不对等之间的矛盾。因特殊的工作岗位,司机的休息较少,越是节假日,他们越是繁忙,不同地区的司机,薪酬又有差别。

(三)司机学习培训的机制未形成体系。司机是一个危险的、动态的职业,握上方向盘起,精神上处以高度集中状态、又要与顾客处于动态状态,如个别顾客提出合理或不合理要求的正确处置与回复。长期处于此状态,需要给司机“加油”,以及心理辅导、沟通与关怀。

(四)对民营的通勤公司、汽车公司司机的监管力度不够。公司主要有固定司机与流动司机,造成管理的不到位。

建议:

一、加强对公汽司机的用人管理。规范司机的招聘制度,证件不能成为选拔司机的唯一指标,要从司机的身体、心理、文化程度、犯罪记录等状况综合选拔司机,形成一年一签的合同制模式,“人情化招聘”不利于公交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逐渐提高公汽司机工资待遇,合理安排司机休息时间。逐步提高基础工资,或可采用多劳多得的方式提高其待遇。

三、加强交通运管部门对民营的通勤公司、汽车公司司机的监管力。交通运管部门不仅对车辆的监管,还要对司机进行监管,司机的个人信息要在运管部门备案,对其培训、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应形成常态化。

四、加强对司机的关爱与心理疏导。公交司机的一举一动都牵动车内老百姓生命安全,公汽公司负责人、相关部门要关爱司机的个人生活,知晓其身体、心理状态,杜绝其“带倦上车”、“带气上车”“带病上车”。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2

一、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准驾驶营运车辆。

3.驾驶员的定期培训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公交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出租车按区域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发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9.凡公司车辆聘用驾驶员,须经公司考核后,方可录用。未经公司考核,擅自聘用驾驶员的,公司对承包经营者处以罚款,并辞退私聘驾驶员。

10.聘用期间,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保证每月最少一次参加安全学习例会(每月28日下午7:00时召开)。空缺安全学习一次给予20元处罚;每年累计空缺学习三个月的,取消聘用资格。

11.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着装整齐,文明行车,礼貌待客。当班司机按规定佩带“上岗证”,接受旅客监督。

12.驾驶员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证行车时精力充沛,严禁疲劳驾车。

二、机动车辆管理

1.公司所属机动车辆由其承包经营者和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知经营者,负责监督实施。

3.认真执行安全例检的各项内容规定,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3

第一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及依据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乘车需求,天津公交集团随着城市建设的规模进程在线路的开辟延伸、车辆的更新改造、运营车次的不断增加等方面快速发展,这就使得公交驾驶员队伍逐年扩大,而道路交通阻塞、机动车流量急剧增加、大量自行车等困扰道路交通环境秩序的问题又给公交车辆安全行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因此,公交集团从规范驾驶员行车安全行为出发,在总结历年行车安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出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公交驾驶员安全操作程序化、标准化、统一化,以确保市民乘车出行安全。

第二节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

一、纪律

为什么要把纪律作为安全操作规程的首要任务呢?因为,各项工作的实施,任何任务的完成,都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制度作为保证,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加强纪律性,才能保证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及各项任务,在统一指挥步调下得以实施,才能进一步提升国有公交“安全、 ……此处隐藏18839个字……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100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300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50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

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9

1、未经调度人员批准擅自缺班、绕近道、改变运行线路、不按照规定起止站点发车、中途调头、随意更换驾乘人员、甩站甩客的,当班驾驶员和乘务员各罚款50元;末班车不按照规定站点、时刻发车、中途下线、不到终点站的,驾乘人员各罚款100元。

2、乘务员早上迟到耽误发车时间的,每次罚40元,造成缺班的由本人或所属车主承担缺班车的缺班损失(按当天线路班次收入计算)。

3、因事故、路阻、修车必须停班时,该车驾驶员应当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安全、稽查人员,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班,除因事故被扣车外,驾乘人员应随时准备上线运营,不得离开车辆办私事,否则按照擅自缺班处理,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车辆正常运营时间,驾乘人员不准随意离车、离岗(包括车辆在站等班、等客时间),违者按照私自缺班处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5、驾乘人员应当保持车内外卫生,驾驶员负责车体外表,乘务员负责车内卫生。除雨雪等特殊情况外,凡车辆卫生不合格的,当班驾乘人员根据各自责任每次罚款20元。

6、乘务员必须熟悉线路站点,按照运行线路站点提前报站,并组织乘客有序上下车,因乘务员不报站或报站不正确而造成乘客越站、漏乘、错乘等服务质量事故,每次罚款3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服务纠纷和后果由乘务员本人承担。

7、驾乘人员在车辆正常运行时间(中午用餐时间除外)不准在车上看书、睡觉、打电话聊天、聚堆嬉闹、吃零食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8、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准酒后驾驶,不准闯信号,不准超速,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车辆到站停靠时车轮距离路沿石不超过40厘米,车辆回场后必须按照划定位置停放,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因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完全由本人自负。发现酒后驾车者每次罚款500元。

9、驾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路单,如实填写修车缺班、包车缺班情况,如果发现虚填班次、私改路单,按贪污票款论处,每次罚款500元。

公交公司驾驶员规章制度10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 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其它营运 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八、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九、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一、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二、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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